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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伯强

[公元1901年-1927年]

刘伯强为[公元1901年-1927年]

  刘伯强(1901~1927),又名建元,花山镇两龙村人,革命烈士。刘父佩贤,继承祖业在两龙圩经商,专营酒米榨油业。刘伯强8岁就学于沥贝村塾,15岁以优异成绩考入广东省立一中(即广雅中学),23岁毕业。
  “五·四”运动爆发后,刘伯强以留省学生的身份,回县向群众宣传爱国思想,并参加组织学生、店员、商人进行-、-、 斗争。
  刘伯强在省立一中读书时,阅读了一批进步书籍,开始接触马列主义。他毕业后回县,在两龙悦贤小学任教,后任校长。他常联系社会现实,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,课余组织学生于两龙圩及附近各村庄宣传革命道理,还经常掏钱订阅各种进步书刊,分送各村的小型图书馆或阅览室,供群众和学生阅览。在他的倡议下,花县办起农民夜校多所,组织农民群众学习,以逐步提高农民的阶级觉悟和参加农运的自觉性。
  民国13年(1924)春,刘伯强加入中国共产党。这年10月,花县农民协会正式成立,刘伯强被选为执行委员。年底,中共花县支部成立,刘伯强任支部委员。
  县农民协会决定在秋收期间开展“减租”运动,并取消“批头”、“送租”、“田信鸡”等额外剥削。地主豪绅以刘寿朋、江耀中为首成立田主业权维持会(人称“地主会”),并设立“民团总局”,组织地主武装,到处收罗土匪、地痞、流氓作骨干力量,并悬赏杀害刘伯强;同时,采取收回耕地的办法,对抗农民减租运动。秋收期间,刘伯强与王福三等商量,决定以会员较集中的九湖、元田、杨村为中心,开展减租运动;在力量较薄弱的地区,则采用“人家纳多少,我就交多少”的办法来 交租。“地主会”、“民团总局”以坪山为中心,联络推广、小㘵、仙阁、大东等地 势力,对九湖、元田、杨村、田螺湖等村形成包围之势,并悬赏花红收买凶手杀害农会干部,每杀害一个赏500元白银。但敌人的恐吓,吓不倒刘伯强,他发动农民,组织农民自卫军,坚决与地主进行斗争。
  民国15年(1926)4月,刘伯强被选为国民党花县县党部执行委员兼常务委员。同年7月,民团进攻杨村农会,刘伯强立即以农会名义发出通知,号召各乡农民自卫军迅速支援杨村农会,各乡农民自卫军在杨村和敌人展开激烈战斗,历时三四天,终于粉碎敌人的进攻,解除了杨村之围。民国16年2月,刘伯强接替陈道周任中共花县支部书记职务,上任后即着手抓党的整顿和组织建设,积极培养建党对象,使花县党员由原来的10多名发展到40多名,同年,蒋介石叛变革命,广州国民党 派制造“四·一五”大-。刘伯强在党的指示下,领导农民向 派进行坚决斗争。同年7月,刘伯强由九湖、元田出发,到附近各村农会布置工作,路经仙阁村,被民团谭章发现跟踪,情况危急。伯强当机立断,将身上携带的-撕毁,迅速跑到早年的朋友江朗家中隐蔽。但江朗已是投靠民团的败类,他暗中指使十多个匪徒将伯强-,囚禁于南村。民-江朗劝说刘伯强投降,刘伯强声色俱厉地斥责江朗的可耻行径。敌人用尽捆、吊、烤、打种种毒刑,企图迫使伯强交出花县共产党名单,刘伯强坚贞不屈,没有吐露半点机密,并历数敌人罪行。伯强被敌人活埋于南村竹园,牺牲时仅27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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