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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锐

[中共中央委员,中央组织部副部长]

李锐为[中共中央委员,中央组织部副部长]

李锐
  李锐
  (1917- )
  
  中共中央委员,中央组织部副部长。
  湖南省平江县人,原名李厚生,1917年4月生。其父李积芳早年留学日本,为同盟会员。1928年考入湖南私立岳云中学。1934年入武汉大学机械系,积极投入-,为武汉秘密 负责人。1937年5月在北平找到党组织,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卢沟桥事变爆发后,按照组织安排,到山东打游击。1938年3月,到武汉参加全国 代表大会,随即到徐州任第五战区青年救国团负责人。后调任湖南省青委书记、湖南省委特派员。1939年底由重庆到延安,任中央青委宣传部宣传科长。1941年9月任延安《解放日报》、评论部组长。1943年初在延安“抢救运动”中蒙冤囚禁一年多,仍不气馁,继续坚持革命工作。
  1945年10月赴冀热辽区,任《冀热辽日报》社社长。1946年国民党进攻解放区时,千方百计保证报纸照常出版。1948年2月,在东北局工作,任高岗政治秘书。1949年5月南下湖南,负责报社工作,执笔撰写创刊社论《庆祝新湖南诞生》,明确提出:今后湖南人民的长期任务,就是“发展湖南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,将落后的湖南,建设成为人民的、进步的、繁荣的新湖南”。
  1949年9月,主持开办短期新闻干部训练班,培养了140多名新闻骨干。还兼管新华社湖南分社的工作,从报社抽调干部帮助创办湖南人民广播电台、湖南人民出版社。先后任《新湖南报》社社长、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、部长。
  1952年9月,调任国家燃料工业部水电局局长、水利电力部副部长。1957年在国务院讨论三峡工程的会议上,不少人认为应快动工,他却提出了不同看法。1958年1月南宁会议讨论三峡问题时,毛泽东昕取两方面的意见后,肯定了李锐的意见,否定了大修快修三峡工程的方案。会后,任毛泽东的兼职秘书。1958年6月,给毛泽东写信。针对全国电力设备情况,建议全国工业必须分轻重缓急,很好排队,否则会出现国民经济失调。还说:“有些事可以蛮干,有些事蛮干不得。”1959年7月在庐山会议上,他受到严厉批判。1960年至1964年下放北大荒虎林八五0农场劳动。1964年至1967年在安徽磨子潭水电站当文化教员。1967年至1975年,在北京秦城监狱,关押了8年。尽管受到种种冤屈和破孩,对党的事业始终充满希望。
  1979年恢复工作后,历任国家电力工业部党组副书记、副部长兼基建工程兵水电指挥部政委、国家能源委员会副主任、中央组织部青年干部局局长、中组部副部长,当选为中共十二届中央委员、中顾委委员。1983年回湖南,对洞庭湖的围垦问题很关注,在《湖南日报》发表的诗词跋语中说:“洞庭形势日趋险恶,实为湖南一大隐患。愿湘中治水同仁一一读近代改革先驱邵阳魏公诗文,庶其知所鉴戒,恢复生态平衡。”
  退居二线后,他注重历史反思,总结历史经验教训,兼任全国中共组织史资料编篡领导小组组长,主持中共组织史编篡工作。对家乡县志、党史征编工作亦予关注,亲任平江县志总篡。他从50年代初开始研究毛泽东生平和思想,是国内外知名的毛泽东研究专家,其著作有《毛泽东同志的早期革命活动》、《庐山会议实录》、《新湖南的诞生机《毛泽东早年读书生活》、《龙胆紫集》、《怀念十篇》、《毛泽东的晚年悲剧》等,颇有影响。
  选自《二十世纪湖南人物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