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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敬岳

[清][公元1867年-1911年]

陈敬岳为[清][公元1867年-1911年]

  (1867—1911)
  陈敬岳,字接祥,丙村横石人。是辛亥革命红花岗四烈士之一。品行高洁,奋发读书,不随流俗。清光绪二十九年(1903年)冬往马来亚,在吉隆坡埠一间华文学校任教,加人中和堂(清末资产阶级革命派联络华侨的团体),继又任教于北叻埠之打问路口,并加人同盟会,积极从事革命活动。1911年“三·廿九”广州起义前夕,陈敬岳与王和顺、温德政等同盟会员,率华侨30余人回国参加黄兴领导的广州起义。是役,黄兴和陈敬岳、王和顺等人分率先锋队围攻广东督署,因敌我力量悬殊而失败。广州起义失败后,黄兴、陈敬岳、王和顺等人又从海外返粤,陈敬岳与王和顺、温德政等人刺杀清广东水师提督李准未成功。夏历六月十九日,陈敬岳又与林冠慈商议第二次行刺李准。得知六月二十九日李准将到长堤中法韬美医院探病。是日,他们化装成乞丐,林冠慈在怡兴缝衣店门前等候,陈敬岳则由长堤尾随跟踪李准。当李准乘轿至双门底下街缝衣店门口时,林把两枚 掷向李准,李准胸部、双手俱重伤,断肋骨两条,未毙命,轿前后清兵卫队伤者20余人,而林冠慈则因额上中弹当场牺牲。尾随跟踪李准的陈敬岳,行至大南门口时,闻巨响,知林冠慈已行动,便折人育贤坊至圣庙门前,但为巡警所疑,被拦住盘问,陈敬岳正欲将 掷向巡警时,因巡警纷至而不幸被捕。陈敬岳被捕后,粤总督张鸣歧亲自审问。张问:“你和李提督有什么仇恨?”陈答:“李准镇压革命,我为革命而杀他……”言时神色自若。在狱中虽受酷刑,终不屈服。1911年11月7日(夏历九月十七日),陈敬岳英勇就义于虎门,时年44岁。辛亥武昌起义成功后,其骨骸迁葬于广州红花岗。在他的故乡丙村建纪念碑一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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