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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应修

[明]

王应修为[明]

  王应修,
  号丹霞,河南南阳府(今河南南阳市)人。明万历癸丑(1613年)由选贡为新泰县令。时福藩王田派在新泰者有百余顷,看到邻县封地还在加倍,应修委曲故请,均摊从轻。乙卯(1615年)大旱,劝谕富户贷麦种于贫民,设处官牛一百四十只助贫耕种。因米价腾涨,临时筹措帑金五百,到丰收之地兑换杂粮千余石,设粥厂三十余处。单人骑马到处检视,发现草中有遗弃婴儿,即通报全县:凡能收养者,多赠粮食予以奖励。立保赤局(即保育机关,后专指对儿童的保健养育)。设义仓,仿常平仓(常平,古代一种调节米价的方法。筑仓储谷,谷贱时增价而籴,谷贵时减价而粜)制:夏贷秋收。新泰之民甚为便利。五年任期已满,升滨州知州。新泰人为之立祠。王工诗,有诗载清《新泰县志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