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焕光
[公元1923年-1957年]
卢焕光为[公元1923年-1957年]

1946年7月至1948年3月,任中共东宝县副特派员。1948年4月至1949年8月,历任中共东宝县委水乡区委书记、县委宣传部长、县委组织部长、县委副书记。1949年8月至12月,任中共东莞县委书记。10月17日,东莞解放,兼任东莞县军管会副主任。
1949年12月至1950年2月,任中共东莞县委常委兼组织部长。1952年4月调任中共东莞县第七区(清溪区)区委委员。1952年12月调离东莞到龙门县工作,历任龙门县第一区区委书记、龙门县供销合作社代主任、龙门县委生产办公室代主任、中共龙门县委合作部副部长、龙门县农业局局长。1958年被错划为右派,被开除党籍、公职。1958年9月服毒自杀身亡。1979年3月9日得到平反,恢复党籍和政治名誉。
同年(公元1923年)出生的名人:
同年(公元1957年)去世的名人: